国家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新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01 [ 大 中 小 ]
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联合制定并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在与企业最为相关的“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的两个方面均做出了很大调整:一是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条件,让更多科技企业受惠于国家政策,在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占比等核心条件上放宽标准;二完善以往政策的不足,提高政策弹性,更加符合实际;三是明显强化后续监督力度,提高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违规成本增大。新办法增加了“需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要求,同时,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高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