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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极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评估

发布时间:2017-06-01 [ ]

 

      近日,上海各区县立足辖区实情,锁定防控重点,通过系统排摸、科学评估、综合施策,全面摸清老式民宅、乡镇工业聚集地、大型商贸市场等城市消防管理难题底数,夯实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基础,助推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纵深开展。 “两个围绕”系统排摸。围绕突出问题。在中心城区,重点排查老旧居民小区、危棚简屋、城中村、“底店上铺”等薄弱环节消防安全情况,掌握市政消火栓缺乏、小区公用部位电气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疏散通道堆物等顽症底数。市郊区域,重点排查物流仓库、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集中区域和场所,摸清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三合一”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隐患。围绕重点工作。结合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由各区县政府牵头,发动属地公安、消防、建设、规划、房地等部门,对辖区各类违法建筑进行滚动排摸,逐项梳理,建档造册,为后续系统整治奠定基础。 “三项措施”对症下药。政府统筹。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纳入市消防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区县政府刚性任务,成立专班、明确专人、敲实责任、细化方案,确保治理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事牵引。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斥资5000余万元,综合改造100个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设施,并在每个小区组织开展至少1次消防疏散演练。推动各区县政府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纳入年度实事项目,强化政府主导,突出重点治乱,系统改善区域消防安全环境。部门联动。完善落实各级消防委成员单位定期会议、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统筹整合各方法律、行政、经济资源,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四个聚焦”分类施治。聚焦老式民宅。由各级政府建立专项基金,出台配套政策,加快推进旧区拆迁和综合改造。依托社区消防工作站成立志愿消防队伍,强化日常消防巡查、巡防、巡宣。协调房地、建设、安监、水务、财政、民政、公安等部门开展老式居民楼消防专项治理,打通“生命通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职责。聚焦乡镇工业聚集地。规范和转变乡镇工业聚集地发展模式、结构,对其中严重威胁城市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综合采取拆、改、迁等刚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由街道乡镇和企业共同出资,增建消防水源、工作站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强化初起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聚焦商品交易市场。由区县政府牵头,加快对初级市场,特别是棚户式市场的整顿改造和消防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火灾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企业征信体系相挂钩。其中,对现有违规建办的市场,逐步予以停办或拆除。对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名称等且未经论证通过的市场,由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查处纠正。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大、小业主,坚决不予工商年检通过。聚焦来沪务工人员。由属地政府牵头,将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纳入镇(村)功能区块建设规划,最大限度引导来沪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统一管理。由人口办牵头,房地、治安、工商、城管、税务、消防等部门配合,对来沪人员租赁房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规范房屋出租手续,实行消防安全专项告知,源头提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