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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保部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行为

发布时间:2017-06-01 [ ]

 

     按照环境保护部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精神,2013年7月起,上海市环保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监察人员近千余人次,完成400余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的现场核查,重点针对超量超经营范围处置危险废物、不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完成立案查处5起,处罚金额逾300万元,并及时将涉嫌污染环境罪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侦办,刑事控制涉嫌犯罪人员近30人。 上海市环保部门也将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总体思路,会同公安部门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强化执法联动,完善案件移送机制,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源头流失,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