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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多措并举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发布时间:2017-06-01 [ ]

 

    为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普陀区财政局认真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实施支出分类管理。基本支出按月制定用款计划,均衡拨款。项目支出分项目类别主动会商预算单位,督促单位早申报、早实施,其中:含中央、市级专款的项目,按业务需要先垫付区级资金,待年底上级文件下达后再行清算;政府采购项目,限时办理审批,实行点对点国库直拨,涉及集市采购的直接在政府采购网上操作,免除纸质报批程序,缩短流转时间;基本建设项目,按立项总投资的3%预拨启动资金,授权项目单位使用;紧急突发城市维护项目,设立专项资金,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快速、安全到位。主管部门统筹资金或预备费支出督促部门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按轻重缓急尽快落实具体项目及实施单位,明确一批、调整拨付一批。新增支出需求先通过当年部门预算调整消化。  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分析制度。强化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各预算单位支出进度月度通报制度、区级建设财力重点督查项目进度月度统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月报报送制度,着力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通过约谈等方式,就金额较大、推进较慢的项目,引导单位查找原因、积极应对,即:已开工项目,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尚未开工项目,加快项目论证,逐项排查清理,尽早实施;预计年内可能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  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切实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单位当年预算新增因素,原则上先动用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结余结转留用至2014年底;项目结余或预算安排两年以上的非延续项目结转资金,及时收归国库,或按事业发展需要调整用途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使用。  四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月报情况与区审计局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编制调整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结合,对年内支出进度缓慢、清理压缩结余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在安排下年预算时适度调整;继续加强对专项支出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坚持厉行节约,压缩消费性支出,确保支出行为规范、结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