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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积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发布时间:2017-06-01 [ ]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青浦区财政局统一征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改前后对照表》并分发至各预算单位,便于各预算单位更好地理解新《预算法》的精神实质。同时,财政专管员结合日常业务工作,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一是开展培训,组织农口系统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新《预算法》,对预算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提醒财务人员在年度预算管理中切实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执行。二是对区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团委等部门进行走访,主要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强化预算编制的严肃性,突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三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从严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对个别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标准而采购的设备款不予支付,并要求预算单位将已采购设备退回供应商,重新按照原预算标准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