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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上海与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7-06-01 [ ]

 

     虽然上海一直致力于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并且在金融发展上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从它与全国其他地区之间的资金联系来看,其地位并未提升,反而有所下降。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与此同时,长三角地区中江苏与浙江在全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则有所上升。在完善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机制、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上海应该有新的思路和策略。  首先要立足于自贸区建设,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推动区域金融市场对内和对外开放。应该认识到,无论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的深化还是上海在长三角区域金融枢纽作用的强化,都有赖于我国金融改革与金融市场对内开放的加速。只有在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种类极为丰富、金融产业链条足够长的条件下,才可能出现真正的区域金融市场分工。这也是上海推动长三角区域金融发展的基本着眼点。在未来的长三角金融合作中,上海不仅应该是本地区资金、信息和金融产品的流转枢纽,也应该是金融制度创新的枢纽。当前已经有很多研究对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金融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但此类研究基本上都基于相关省市各自的金融发展数据,因此很难体现出上海与这些省市之间的实际金融联系。在本报告中,我们利用来自我国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区域资金流动数据,对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在全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联系进行了分析。  总体上,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在各地区内部的交易规模与地区间交易规模保持着相对稳定的比例,在55%-56%之间。由于在本地区之外,各省市的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资金流动通常有多个交易对象,这使得地区间的资金流动分散化,也使绝大部分省市的最大交易对象是自己。不过在2013年,地区间资金流动的占比上升为58%,这是否一个长期趋势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再看长三角地区内部的资金流动情况。显然,上海是长三角地区资金流动的枢纽。在其中,上海与江苏之间的资金流动关系要更为紧密,占总体比重的46%左右。其次是上海与浙江之间的资金流动,它在2007至2013年间有所下降,从40%变为37%。浙江与江苏之间的资金流动相对比重较小,并且看起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更为显著。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已经有长期的历史,并且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但从前面的分析来看,这其中还存在着一些基础性的问题。第一,上海与长三角地区的资金联系尚不够紧密。第二,金融活动的层次混同导致长三角地区金融分工困难。第三,现有金融机构管理体系和金融监管体制阻碍了金融活动的区域拓展。随着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地位的加强,上述局面有望在未来得到较大改善。   长三角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热潮是上海在本地区的金融合作机制设计中特别需要注重的一个要点。它不仅反映了经济与金融发展相互结合的最新趋势,也反映了各地区与上海进行金融合作时的策略和利益诉求。因此,上海也必须注意调整自身在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中的定位,将自己作为区域金融网络的顶层节点,更多地通过与下一层次区域金融中心的配合来实现金融功能的辐射,进而带动长三角地区的共同发展。基于上述背景,在完善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机制,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上海应该有新的思路和策略。第一,立足于自贸区建设,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推动区域金融市场对内和对外开放。第二,明确自身在长三角金融合作中的定位,协调区域金融分工。第三,由“点对面”的金融辐射模式转向“点对网”模式,设计与周边金融枢纽的功能对接机制。第四,充分利用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强化金融信息发布与沟通。第五,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控制区域系统性风险传播。区域金融合作在金融稳定上是一柄双刃剑,作为长三角地区资金流动的核心枢纽,上海应该承担更多责任,主动承担起区域金融稳定状况的分析工作,并在不同层次上与其他省市政府进行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