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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公布15条促进就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01 [ ]

 

    上海崇明县公布了2015—2017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总共5大类15项。这一堪称“条条是干货”的就业扶持政策对注册在崇明的单位或崇明户籍的劳动者、创业者均有各种补贴,还通过经济杠杆鼓励创业者和培训机构围绕生态岛建设的功能定位,开展各种创业或培训活动。   此次就业扶持政策覆盖面非常广。对崇明籍劳动者来说,不论是在崇明就业还是岛外就业,符合条件的也都能获得相关补贴。针对市区的崇明籍出租车司机,新政策也有特别考虑。政策明确,崇明籍劳动者新到市区从事出租车驾驶员工作的,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就业满一年,可享受一次性补贴4000元。如果崇明籍出租车驾驶员在市区经申请入住公租房,还能在从业期间获得租住公租房补贴每套每月150元,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
新政策还进一步强化“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条款规定,崇明籍劳动者于今年1月1日以后在崇明注册并经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组织的,若能录用崇明户籍劳动力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3000元。如果创业者为35周岁以下大学生或驻崇军人随军家属的,能享受一次性开办费补贴1万元。参加或组织职业培训同样被纳入此次扶持就业的补贴政策。崇明籍劳动力若参加政府补贴培训,成绩合格者按等级可享受个人一次性奖励,其中初级300元、中级500元、高级800元、技师及以上1500元。如果培训机构根据崇明生态岛建设功能定位,经批准增设等级培训项目的,也有相应的一次性设施设备补贴,最高补贴额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