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信息 » 正文

上海浦东推行“双告知”

发布时间:2017-06-01 [ ]

 

    为创新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市场主体“宽进”后监管衔接问题,上海正式推行针对市场主体和相关审批部门的“双告知”工作。在上海自贸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均会收到一张告知书,自贸区行政审批部门也能通过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获取企业登记注册的相关信息。告知书让市场主体责任更明确。针对企业的书面告知内容与企业承诺相结合,对申请经营范围涉及“明确为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窗口人员在办理登记过程中,以告知书方式告知申请人需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避免企业因不知晓相关要求而盲目投资。告知书下方还设计了承诺书,由企业承诺在未取得许可证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实行“双告知”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的“出生证明”第一时间通过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即时推送至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醒有关部门及时关注、跟进监管,从而打破了“信息孤岛”,可有效避免监管盲区等问题。截至目前,浦东市场监管局已向7个部门推送覆盖17项审批事项的登记信息65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