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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为困难群众发放4.25亿临时价格补贴

发布时间:2017-06-01 [ ]

 

    据悉,为缓解低收入群众生活压力,广东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将在春节前安排4.25亿元人民币,对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广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于春节前,在中央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再安排4.25亿元对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此次补贴范围为广东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共283万人。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此次也纳入补贴范围。 此次补贴标准为每人150元,资金来源除深圳按现行财政体制解决外,全省其余地区资金全部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