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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措施强化校车运营管理

发布时间:2017-06-01 [ ]

 

     陕西省出台措施强化校车运营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载有事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其他道路上不超过60公里;校字停靠时,后方车辆要停车等待,不得超越和鸣笛、闪灯催促校车;校车须有卫星定位装置,可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校车运载学生时要开标志灯,随车配备管理员,载有学生时不得加油;校车每半年检修一次,并建立安全档案;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应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