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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措施吸引国家级科研院所入驻

发布时间:2017-06-01 [ ]

 

       天津市出台奖励措施吸引国家级科研院所入驻。具体包括:国家级科研院所整建制搬迁入津将获得一次性5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津建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可获一次性300至5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参股、不绝对控股的可获一次性100至3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事业性质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津单独设立分支研究机构可获一次性3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 上述国家级科研院所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各集团公司所属的科研生产型科研院所,以及国内知名研发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