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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道路建设三年行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7-06-01 [ ]

 

    从现在开始,辽宁省将利用三年时间,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工作,此次村内道路建设三年行动的目标是:全省县辖2/3以上的行政村实现道路基本硬化,其余行政村道路基本实现砂石化。硬化路面的标准为:采用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或沥青贯入式路面。主要街路硬化宽度控制在3.5米至5米,不低于3.5米;砂石化路面的标准是: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积水和明显轮迹,宽度、长度要同原有道路一致。同时,沥青路面必须设置边沟,水泥、砂石路面原则上要设置边沟。街路两侧可以栽植乔灌木等乡土树种或花草。 省政府明确,村内道路建设投资主体是各市、县政府,工作经费也应在公共财政中列支。各地可整合涉农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同时,各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企业、个人积极捐助,对参与捐助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各种优惠政策。此外,省政府将逐县进行验收,并采取奖惩公开制。省财政每年设立1亿元奖励资金,连续3年共3亿元,按照先完成先得、先完成多得的原则,对除大连外的40个县,按完成三年建设任务先后次序:第1名至15名,每县奖励1000万元;第16名至30名,每县奖励700万元;第31名至40名,每县奖励450万元。对没通过验收的县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