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行“众创空间”由第三方考核
发布时间:2017-06-01 [ 大 中 小 ]
近日,浙江省科技厅制定出台《浙江省众创空间管理与评价试行办法》,明确众创空间的概念、基本条件、评价指标及奖励政策等内容,并择优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对全省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结果排名前20位的,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用于众创空间条件建设,并授予相应称号。“省级优秀众创空间”有效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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