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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以奖代补”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停车位

发布时间:2017-06-01 [ ]

    重庆市财政、城乡建设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暂行管理办法》,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以主城区政府为建设责任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营运公共停车场。办法规定,享受“以奖代补”项目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列入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设计方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联审查备案,手续齐全,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开放,按项目建设成本和难度不同区分,单一停车位最高将获得2.4万元补助。除按“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建设公共停车场之外,重庆市政府亦给予社会资本全免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项目等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