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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服务“草根经济” 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发布时间:2017-06-01 [ ]

 

    天津市树立服务“草根经济”同样大有可为的理念,开展“助小微、促创新、促创业”活动,创新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效化解初创期、成长型小企业的发展难题,进一步增强发展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天津市和各区县共同出资60亿元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对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损失予以50%补偿。通过政府直接出资或所属街镇配比出资等方式,建立最高10亿元的周转资金池,重点用于原贷款到期、新贷款已批未放、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周转使用,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天津市完善贷款考核奖励机制,运用资金奖励、配比存款等手段,提高企业贷款主动性和银行放贷积极性。和平区设立2000万元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对按期还款的企业给予30%~100%的贴息支持;南开区政府部门与银行、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签订三方合作协议,银行为运营企业整体授信,运营企业为入驻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政府给予入驻企业基准利率50%贴息。滨海新区根据银行放贷情况配比一定数额的财政存款;北辰区设立专门资金,银行每新增1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即给予15万元奖励,每月新增贷款规模排名靠前的银行还可额外获得资金支持。同时,天津市着力搭建银企对接桥梁。切实做到工作前置、重心下移,坚持区县级政府引导推动、担保机构增信和中介机构主动作为,确保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东丽区拨付2.5亿元充实区级担保公司资本金,将单笔担保金额提升至2000万元,帮助13家企业获得贷款7410万元。河西区引入5家担保、投资咨询、运营管理类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辅导、制定整体融资规划、评估偿债能力,已向100多家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帮助企业完成融资近7亿元。在满足企业贷款需求多样化方面,天津市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特点,大力开发商圈贷款、产业链贷款、知识产权贷款、网络贷款等特色金融产品,探索突破对抵押物和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高产品弹性、创新抵质押方式,综合运用关系型信贷和信用评分法,满足企业贷款需求。同时,部分区县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入PEVC等投资机构进行股权融资,实现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联动融资。此外,天津市着力化解金融系统风险。通过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消除金融机构“不敢贷”的后顾之忧,缓解企业“贷不到”的当务之急。实施“政府+银行+载体”“政府+银行+小额担保公司”等三方合作模式,建立532的风险分担机制,市区两级财政负担50%风险补偿,相关园区载体或小额担保公司再承担20%风险,使银行承担风险从50%降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