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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留创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发布时间:2017-06-01 [ ]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对确定支持的A类B类C类留创项目,分别给予每个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通知》明确:留创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在国(境)外获得我国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新近来江苏从事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资助项目应为首次申报,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接下来,省级人社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留创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分别评定出A、B、C三类,其中A类20个、B类30个、C类50个,分别给予每个4万元、2.5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