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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对地方实施增值税定额返还政策

发布时间:2017-05-31 [ ]

    1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减轻税负情况汇报,决定实行增值税定额返还以保障地方既有财力。会议指出,新增试点的金融、建筑、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减税额呈逐月放大趋势,到10月底累计减税965亿元,新增加53万纳税户,26个细分行业全部实现了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整体来看,减税效果逐渐显现,但也有部分金融、建筑企业反映税负上升。对此,要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对运行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估,针对金融、建筑等试点行业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明确相关领域纳税政策口径,在风险可控、制度公平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扩大减税效应。会议明确了明年政策走向——明年仍要按照政府过紧日子、更多为企业发展减负的要求,继续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激发活力、培育税基,为促发展、保民生提供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会议决定,从2016年起,中央对地方实施增值税定额返还,对增值税增长或下降地区不再增量返还或扣减。与此同时,在下一步安排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其他各类财力补助时,将统筹兼顾东中西部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困难地区财力缺口,逐步提高地方财力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