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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举新措力促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发布时间:2017-05-31 [ ]

    国务院近期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包含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吸引外资工作等3个方面内容,提出外商投资准入后阶段的政策措施等共20条措施。《若干措施》还提出注重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同时加大放宽外资准入、吸引外资的力度。外资企业在中国参与公平竞争是这次《若干措施》重点重申的原则和要解决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七项措施”。一是对外资政策进行公平竞争的审查。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二是公平审核外资企业的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对内外资企业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限进行审核。三是公平参与标准化的工作。推进深化标准化改革,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的信息公开,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四是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依法依规对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五是公平保护知识产权。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六是公平融资环境渠道和条件。支持外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七是公平注册资本制度。取消外商投资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实行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若干措施》还明确提出不得擅自出台限制外资的措施,并且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予以支持,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的成本。